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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保卫处关于开展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26作者: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人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安保卫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2024年12月与学校已经签订聘用合同且在编在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如本人不申报晋升等级,则续聘原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二、聘用条件

(一)2024年12月之前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并考核合格,或经省人社厅认证具备晋升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供对应申报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且考核工种与所从事工种原则上应一致。

(二)2019-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符合《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岗位设置及其等级聘用实施方案》(沈农大党发〔2010〕14号)文件要求。

(四)如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五)岗位等级聘用条件中要求的个人业绩、成果,除特殊说明外,均系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署名为沈阳农业大学的业绩、成果。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学校通知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学校共设置技术工二级岗位指标数4个,公安保卫处符合申报资格人员11人,拟推荐2人参加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任;

(二)学校设置技术工三级岗位指标数3个,公安保卫处符合申报资格人员1人,拟推荐1人参加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任。

四、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公安保卫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侦调秘书科,具体负责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

公安保卫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振国

成 员:马希斌  柏丽华  蒋 宇  魏忠民  徐永民  邱  阳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2024年11月26日)

公安保卫处召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工作动员会,传达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精神,部署聘用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报(2024年11月27日—11月28日)

申报人员申报应聘岗位等级,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报公安保卫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侦调秘书科)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不按时报名、不提供申报材料、不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申报人员资格复审(2024年11月29日)

报送《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员名单》到人事处,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民主测评(2024年12月2日)

公安保卫处定于12月2日上午8:30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听取竞聘技术工三级(高级工)、技术工二级(技师)人员的述职,处领导班子成员、科长、高级技师、技师和管理室主任(申报人员)参加。

述职内容:①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及工作经历等;②现承担具体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③工作业绩及获得表彰情况等。

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述职后将述职报告签字交公安保卫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侦调秘书科)。

(五)确定推荐人选(2024年12月2日)

公安保卫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召开例会,根据被推荐人员工作业绩、贡献、工龄及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拟聘意见,在给定岗位指标内推荐并排序。

(六)报送材料到学校(2024年12月2日)

12月2日下班前将公安保卫处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六、评审纪律及工作监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务必将学校文件精神及公安保卫处聘任方案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二)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坚持回避原则,确保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的公平公正。

(三)认真组织,保证进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公安保卫处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报送工作,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沈阳农业大学公安保卫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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